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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推进黄河上

立足黄河流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规划》提出了四大类重点任务。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远近结合,提出中长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近期目标要求,又锚定远景目标。”

“黄河以全国2%的水资源承担着沿黄河省区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重要任务,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同时,黄河流域面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流域水质和沿黄河各省区空气质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沿黄河省区产业结构总体偏重,发展新动能不足。”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要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主要目标,以有效解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王金南说,《规划》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水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空间、产业结构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全面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规划》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幸福黄河目标要求,提出通过2030年、2035年两个阶段的努力,力争到本世纪中叶,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形成,重现生机盎然、人水和谐的景象,幸福黄河目标全面实现,在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在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方面,《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系统保护修复,包括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修复重要生态系统、治理生态脆弱区域、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等。在防范环境风险方面,《规划》提出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包括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沿黄河省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沿黄河省区相关规划和投资计划,部署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等8类重点工程,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的格局,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记者 寇江泽)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拥有黄河天然生态廊道和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明确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明显向好。“但当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保障形势严峻、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等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绿色产业升级。《规划》提出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绿色发展,要求科学制定水资源环境承载要求,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企业园区化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采,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王金南表示,《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有机整体,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充分考虑上中下游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四大类重点任务,将分类推进黄河上中下游生态保护。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推进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矿区等污染协同治理,系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近日,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规划》提出,推进三水统筹,治理修复水生态环境,包括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推进美丽河湖水生态保护等;加强区域协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包括保障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加强管控修复,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包括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