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堤坝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诚然,一直以来受制于GDP,生态环境保护可谓是备受诟病,更是一个老生常谈“牛皮癣”的问题。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总是让地方管理者难以“熊掌与鱼不可兼得”,但与GDP相比,环境治理进入不了工作的“重心”,“大问题”往往会成为“小问题”,或许地方环保部门有监督,但总是在公文来、公文去,口头上的重视偏多。同时,面对问题的惩处也会有不痛不痒“重处”,以消除产生的负面影响。说到底,未能将治污工作成效纳入政府部门业绩考核体系,未能有强有力的威慑与执行,这着实需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提升治理成效守护绿水青山,相信,只要地方各级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监管与整治,民众的广泛参与,在治理中动真格,真正做好守住环境保护的底线,守土有责,就能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更是民生之基、民心所向。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搞好了,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就会大大增强;而一旦被破坏,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态损失和经济社会危害,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如何提升治理成效守护绿水青山,如何推动落实依法、科学、精准治污要求,如何统筹把握生态环境建设与脱贫攻坚两项任务等等如是,既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亦是民众的期盼,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堤坝,让人人享有“幸福”。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民众对生态环境的需求,已然上升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深刻转变。事实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地方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生态兴则文明兴。好的环保管控措施,强有力的环境治理,是地方企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风向标。知污而改、健康发展,就能抢占市场先机;知污而治,就能促其改造升级,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可见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提升,加大责任追究和处分力度,或许才能改变置环保现状于不顾的“粗放发展”。
作者:余志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否认,经济发展对环境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正如有专家所言“环境污染不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更是一个由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长期累积而成的社会问题”。那么,回到环境的治理上,环境问题具有压缩型、复合型特点,新旧问题叠加,污染成因更加复杂,加之观念、政策、制度、管理、技术等相对脱钩,为此,解决问题更需一个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讲,面对环境治理的全局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只有不断适应新的治理要求,构建更为精细化的环境管理模式,或许能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