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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结束 累计向被督

截至5月30日,3个督察组共计受理举报472件(其中来电436件,来信36件),经过梳理分析,累计向被督察市县交办有效举报382件,市县已办结127件。

海南日报海口6月1日讯 (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杜韶光)6月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办)获悉,5月30日,2022年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个督察组已完成督察进驻任务,进驻结束前,3个督察组分别召开督察工作总结会,梳理总结进驻督察工作。

督察期间,3个督察组还分别曝光了文昌、五指山、定安等市县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负面典型案例。后续,督察组将密切关注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和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要求各市县继续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进驻市县期间,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的查处,要求市县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市县查处不力或公开不到位的,及时核实督办,并随机开展现场抽查。相关市县坚决落实督察组要求,坚持与督察组同向发力,做到刀刃向内,从严自查,立行立改、及时公开,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今年5月16日,2022年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启动。督察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分县级督察、下沉督察、分析汇总3个阶段开展工作。在进驻督察结束后,需要形成督察报告、工作情况报告、问责案件线索和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经省环保督察办统一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