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主页 > 综合新闻 >

2021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2.3% 山东海洋生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9日讯 9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省海洋局副局长李艳红;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刘培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颖等介绍山东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肖永涛介绍了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在2018年—2021年,山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82.15%、90.03%、91.5%和92.3%。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整体呈改善趋势,各类海洋保护区优良水质面积显著增加,沉积环境良好,保护区海洋生物物种、自然景观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成效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在实施协同共治方面。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实现陆海统筹、一体推进,切实加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强化纵向联动。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抓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海洋综合治理的强大动力。严格落实湾长会议制度和巡查制度,切实发挥各级湾长在管湾、护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强化横向协同。立足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将涉及陆源污染防治、海洋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和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宣传保障、执法保障等所有职能部门(单位)全部列为省级湾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从横向上建立起合作顺畅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在坚持精准治污方面。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关键“闸口”。一是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指导各地制定限期达标方案,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水质达标。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结束后,全省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2021年40个国控入海河流断面又历史性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二是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全海域、全覆盖排查整治要求,在完成我省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完成了黄海入海排污口排查,共在我省渤海、黄海区域排查出入海排污口个。截至2021年年底,已整治入海排污口个,完成73.8%。其中140个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需要设置标志牌的1920个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标志牌设置。三是持续推动陆海衔接区域突出环境整治。采用“徒步核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覆盖”的办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3000余公里海岸线的全线过滤。202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污水直排入海、海洋垃圾堆存、港口码头和船舶修造厂管理混乱等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236个。2021年,又组织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采用卫片解译和无人机抵近观测的方式,加强对岸线岸滩海洋垃圾、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的调查,共排查整治问题5000余处,清理垃圾3000余吨。

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方面。坚持治管并重,激励和约束并举,逐步构建海洋生态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一湾一策”机制。针对不同海湾环境资源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湾施策,增强实效性。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海湾,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推进水体和岸滩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对生态退化或受损问题突出的海湾,全面改善海湾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对难以满足公众亲海需求的海湾,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将海洋环境质量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按照“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原则,把海洋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入海排污口整治纳入县域经济考核重要指标。四是实施示范引领机制。精心组织国家“美丽海湾”和省级“美丽海湾”创建工作,2021年,青岛市灵山湾以综合成绩第1名获评首批国家“美丽海湾”。按照创建计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创建5个国家“美丽海湾”和10个省级“美丽海湾”。

闪电新闻记者 于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