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个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在连云港设立
2月17日,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布正式设立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此举旨在加大激励企业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力度,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据悉,这是江苏首个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
为实现由倒逼发展为主向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创新破局难题,率先在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工作,筹划设立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
据悉,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评选名额每年控制在15家以内,评选范围为在辖区内生产纳税(不含区外税源企业)、已投产运行且环保守法合规的工业企业。其中获评环保信用绿色等级、市级以上环保信任、环保豁免、环保示范、绿色发展领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荣誉的企业优先推荐入选。入选企业须满足近3年内无环境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且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企业“环境保护质量奖”专项资金总额不少于100万元/年,以连云港市开发区管委会和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名义进行联合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奖金授予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并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40%、分管环保负责人30%、环保经理(部长)30%的比例进行分配。(杨世波 金盛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