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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南对矿山生态修复等历史遗

新华社长沙7月16日电(记者史维艳、高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6日向湖南省反馈意见。督察指出,湖南省对矿山生??态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矿井涌水治理等工作缺乏统筹、指导和帮助。

2021年4月,检查组对湖南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

检查人员认为,湖南省在矿山生态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涌水治理等方面统筹规划、指导和帮扶力度不够;有的地方一味“等着靠要求”,工作标准不高。 ,导致部分重点工作进展缓慢。郴州鹿塘矿区废弃矿山占地560公顷,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十余年未得到整改;每年新产生的数十万吨历史文物和数千吨砷碱残留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置;一些当地矿井涌水治理投资巨大,效果不佳。

督察指出,湖南省部分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生态环境保护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怕困难、重度依赖等问题。观念上,新发展理念树立不力。湘西州花园县,属于“锰三角”地区。历史遗留的锰渣处理不充分。振兴公司锰渣库渗滤液处理项目运行不正常。民乐镇、帽儿镇、排屋镇锰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滞后,部分含锰污水排放到外部环境中。

湖南实力不够,推进长江保护。湖南省“十三五”旧污水管网改造未能按要求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存在较大缺口。全省雨污水联合系统占总量的38.6%,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普遍达不到设计标准。 2020年,全省161个县级以上城市的3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

一些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不顺利。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天然气消费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路货运比重过高,产业转型升级乏力。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环境压力依然突出。首轮督察指出的郴州市嘉禾县机械铸造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整改,“零散污染”局面没有改变。

检查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进行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