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反馈督察情
新华社南宁7月16日电(记者黄庆刚、高静)7月1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七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意见。督察认为,广西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是,在落实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督察组反馈,广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出台“三线一单”区管控制度。颁布实施红树林保护、龙峡山、南流江、右江水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成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党政同责、一岗两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广西将巡视整改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昔日的南宁中尾河、沙江等黑臭水体,已成为人们喜爱的生态公园。重点流域和海域水质得到改善,南流河横塘段水质由劣Ⅲ类改善,秦江水质全面改善。
督察还指出,广西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不彻底,生态破坏依然突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优势不交换”和绿色发展认识不足。理念不健全,“两高”工程管理不力,采矿生态破坏严重,红树林资源保护法规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红树林局部破坏问题突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大等。这个具体问题涉及北海、河池、梧州、河州等多个城市。
广西高度重视此次巡视工作,一边督促一边改革,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巡视组交办的391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解决,其中责令整改4868件;立案349件,处罚金6302.2万元;立案侦查50起,拘留21人,约谈79人,并追究责任。 10人。
检查员强调,广西要根据检查报告,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及整改实施情况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更多信息或合作请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