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安全、质量、环保,79个“一律”严惩建筑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
近日潍坊出台了严惩建筑领域安全质量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十三条措施,从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环保治理三个方面对存在隐患的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等从严制定了处罚标准。记者注意到,在这十三条措施中,共用了79个“一律”,足以看出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之大。
安全生产方面
项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全市通报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问题隐患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相关责任主体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按上限实施企业信用扣分,直至清出市场。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主体一律实施警示约束,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暂停开工建设新项目,一律暂停房屋预售,一律暂停合同网签备案,一律暂停承接新工程,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清出市场。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按上限实施绩效考核扣分,一律依法依规严厉追责问责。同时,对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评价,纳入对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工作考核体系。
工程质量方面
有资质商混企业与“黑商混”搭伙赢利,撤回资质予以取缔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隐患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相关责任主体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按上限实施企业信用扣分。
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主体一律实施警示约束,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暂扣企业有关证照,一律暂停开工建设新项目,一律暂停房屋预售,一律暂停合同网签备案,一律暂停承接新工程,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外地企业一律清出市场。对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一律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按上限实施绩效考核扣分,一律依法依规严厉追责问责。
对无资质“黑商混”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材料、清设备、清场地)标准依法取缔,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
凡为“黑商混”企业提供资质证照、市场需求、搭伙赢利的有资质商混企业,一律撤回资质,一律予以取缔。
对购买、使用“黑商混“的有关企业,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按上限实施企业信用扣分,一律拆除分部分项工程。
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及责任人,达到限额的,一律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未达到限额的,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进行惩处。
对执行标准规范不严、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撤回资质,外地检测机构一律清出潍坊市场,一律上报录入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体系建设一体化平台,三年内一律不予受理相关资质审请。
对建筑材料送样检测与建筑工程实际使用不一致,弄虚作假、偷梁换柱取得合格检测报告的企业或个人,一律停工整改,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律按上限实施企业信用扣分,一律暂扣资质资格证书,一律拆除分部分项工程。
环保治理方面
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不到位,限期整改全市通报
对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道路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执行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限期整改,一律即行警示,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按上限实施企业信用扣分,一律约谈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情节严重的一律约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对商混运输车辆污染防治“八道关口“(即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冲洗设施关、原材料进厂车辆覆盖关、运输车辆出厂关、车况使用关、车辆运途关、车辆卸料关、工地冲洗设施关、专业人员操作关)执行不到位、车体不洁、不安料斗、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的,一律停产整改,一律全市通报,一律媒体曝光,一律按上限经济处罚,一律按上限实施企业信用扣分,一律约谈企业法人代表,情节严重的一律约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