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十方联手签署沱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方
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5月14日,四川自贡中院牵头,联合自贡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家单位,对《关于加强沱江流域(自贡辖区)环境资源行政与司法联动保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会签。
《实施方案》于2021年2月24日经中共自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启了自贡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环境资源的序幕,促进环境资源协同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城市。
自贡中院等十家单位联合签署《实施方案》,旨在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通过“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
《实施方案》确定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支持社会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集中管辖、开展提级管辖、强化证据收集、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执行协作、加强检察监督、深化诉源治理等内容。明确了个案会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培训交流、协调联动等五项工作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符宇航认为,《实施方案》内容全面、措施具体,对沱江流域尤其是釜溪河的水环境资源起到良好保护作用,对自贡生态文明建设也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要求,各单位要“联动+落实”,有效整合司法和行政力量,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污染“绿水青山”就要付出“金山银山”代价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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