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图片来源于生态环境部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李楠桦)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陆续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省(区)开展督察。截至5月9日20:00,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据了解,有关省(区)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将督察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党政主要领导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召开专题会议,以及加强约谈问责和立案查处等方式,大力推动督察配合和整改落实。截至5月9日,各督察组受理转办的件群众举报(未计重复举报),已办结件,阶段办结6393件;立案处罚2575家,罚款.21万元;立案侦查160件,拘留95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708人,问责844人。
各督察组在进驻期间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违法采石采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违规侵占湿地、违法污染排放、虚假敷衍整改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已曝光典型案例32个;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据悉,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