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布典型案例,四省被点
河南安阳:压减焦化产能不力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河南省安阳市压减焦化产能要求不到位,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26”城市重点区域要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督察组发现,安阳市落实国家焦钢比调整要求不力。按照要求,安阳市2020年底应全面淘汰21座4.3米焦炉共计660万吨/年焦化产能。但安阳市在推进淘汰4.3米焦炉的同时,又同步规划建设了480万吨/年焦化产能,导致焦钢比与《行动计划》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截至2020年底,安阳市焦化产能达1020万吨/年,焦钢比为0.58,比国家要求的焦钢比0.4仍高出45%。
湖南: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湖南省洞庭湖区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督察发现,三市化肥减量工作普遍存在部署敷衍了事、推进不严不实、统计虚假失真等问题。
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洞庭湖流域磷超标的主要因素之一。督察组发现,洞庭湖区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测土配方施肥“偷工减料”、施用商品有机肥“滥竽充数”,督察组在湖区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农户和种植大户,均反映近年来化肥使用量没有减少,化肥减量数据与群众感受大相径庭。督察组发现,湖区三市化肥减量统计“两张皮”问题突出,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各有一本账,且差异较大。各地普遍没有开展过抽样核实,存在化肥减量数据虚报乱报问题。
广西北海: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广西北海等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普遍。
督察组发现,广西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2016以来,该填埋场私自将垃圾渗滤液转运至工业园区垃圾转运站,利用专门设置的隐蔽倾倒点,偷排至市政管网,五年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其中,仅2020年偷排量就高达18.4万吨,性质极其恶劣。督察组还发现,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垃圾填埋量同样远超设计能力,该填埋场将垃圾渗滤液长期不做任何处理,直接回灌到垃圾填埋区;通过干扰流量计探头、反复抽取出水口采水井内清水等方式,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以及排放水量正常、水质达标的假象,骗取政府治污资金,涉嫌违法犯罪。
云南文山:违建小水电站 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今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位于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二河沟一级电站至今仍在违法生产,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
督察组发现,二河沟一级电站建于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后,生产设施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未办理林地占用和环评审批手续,按照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属于“立即退出类”,应于2020年底前拆除。但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审核把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2020年3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电站名单的通知》中将其列为“限期退出类”,致使本应“立即退出”的二河沟一级电站得以延续生产至今。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拓
流程编辑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