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江西移交第十批信访件
本报讯 (记者陈化先)4月17日上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转办第十批群众举报材料111件(来电66件、来信45件),其中重点关注3件。4月16日,省协调联络组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第一批群众举报事项(70件)办理情况。
第十批信访件从地区分布看,上饶市22件,赣州市19件,南昌市17件,九江市11件,宜春市10件,吉安市9件,抚州市7件,新余市6件,鹰潭市6件,景德镇市3件,萍乡市1件;按照污染类型划分为,大气污染44个,水污染43个,生态破坏类32个,噪音污染28个,土壤污染15个,辐射污染1个,其他污染6个。
截至4月17日10时,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10批累计向江西转办群众举报材料949件(来电689件、来信260件),其中重点关注34件。各地累计信访件为:南昌市200件,上饶市154件,赣州市132件,九江市116件,吉安市92件,宜春市73件,抚州市61件,萍乡市35件,新余市34件,景德镇市26件,鹰潭市26件。
从第一批信访件反馈情况看,已办结26件,阶段办结44件。其中,南昌市转办21件,办结7件、阶段办结14件;九江市转办11件,办结5件、阶段办结6件;景德镇市转办1件,阶段办结1件;萍乡市转办2件,办结2件;新余市转办1件,阶段办结1件;鹰潭市转办2件,办结1件、阶段办结1件;赣州市转办6件,办结4件、阶段办结2件;宜春市转办4件,办结1件、阶段办结3件;上饶市转办14件,办结3件、阶段办结11件;吉安市转办7件,办结2件、阶段办结5件;抚州市转办1件,办结1件。
从调查结果看,举报属实20件,基本属实9件,部分属实30件,不属实11件;从处理情况看,责令立即改正15家,限期整改25家,停产整改9家,立案处罚14家,关停取缔7家,约谈9人。
第一批群众举报转办件和边督边改情况已在省政府网站和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和邮箱
督察进驻期: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5月7日
专门值班电话:
专门邮政信箱:江西省南昌市A079号信箱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0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