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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通报“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 6方面

央广网西宁11月6日消息(记者刘泽耕)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海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围绕“篮天、碧水、净土”目标任务,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力推动实施《青海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6方面23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提前完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司文轩介绍,经过近五年努力,青海省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截至2019年底,青海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4.7%,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提前一年完成规划目标。长江、澜沧江出境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湟水河出境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提升16.7个百分点,其中Ⅲ类水质比例高于50%的规划目标;青海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稳定;青海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1%,较“十二五”末高1.7个百分点,西宁市、海东市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95%,位居西北五省区首位;青海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

据了解,青海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取得新成就。司文轩说,青海省扎实推进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推动实施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向好,三江源头重现千湖美景,青海省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

民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方面,青海省着力解决重点区域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护治理并重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好水和差水”一起抓,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争取落实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实施长江源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系统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全流域优良水质比例相比2016年提高40.5个百分点。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污染治理能力方面,青海省实施重点减排工程项目323项,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司文轩:“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相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75%,氨氮下降55.84%,总氮下降24.17%,总磷下降25%,反映出青海省污染治理能力的明显提升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司文轩表示,下一步要做好“十三五”收官工作中总结经验做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发挥应有作用,为建设现代化青海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美丽中国谱写青海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