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论文_《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与CPTPP环境
文章目录
一、CAI与CPTPP环境保护条款的主要规定及差异
(一)CAI对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CPTPP环境保护条款的主要规定
(三)CAI与CPTPP环境保护条款差异
1.在环境保护理念和文本安排上,CPTPP缺乏全面性
2.在环境保护条款的实施方面,CPTPP的实施方式较为单一
3.在环境争端解决机制方面,CPTPP执行力较弱
二、CAI与CPTPP环境保护条款差异的影响因素
(一)环境法观念影响
(二)经济因素影响
(三)文化态度影响
三、我国加入CPTPP环境条款面临的挑战
(一)环境立法不够完善
(二)环境条款谈判处理风险能力不足
(三)环境保护实施机制存在不足
四、对我国参加CPTPP协定环境条款谈判的启示
(一)树立全面综合的环保理念,形成环境保护的标准条款
(二)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平台建设,注重把握合作规制权
(三)在实施机制上借鉴CAI经验,多维度进行法律规则供给
(四)加强对争端预防程序的研究,构建全面综合的环境争端解决模式
五、结语
文章摘要:《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都含有较高标准的环境保护条款。本文结合CAI与CPTPP环境规则文本,综合比较二者的指导理念、合作机制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在分析环境保护条款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为我国在CPTPP以及未来经贸谈判中的环境保护条款构建、合作机制完善以及实施机制优化等提出可能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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